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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次无偿献血者可获国家级表彰
2020-04-02 00:04  

  无偿献血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,与此同时献血者们也享有一定的权利,可以享受免费用血的权利和受到表彰的权利。国家为了鼓励多次参加无偿献血的献血者,感谢他们的无私奉献精神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》的有关条款,对那些在无偿献血事业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个人、集体、省(市)和部队给予一定的奖励。无偿献血国家级表彰活动每两年举行一次,该表彰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以精神奖励为主,按照规定的奖项、标准、权限和程序进行。

  无偿献血表彰奖项分为“无偿献血奉献奖”、“无偿献血促进奖”等6个奖项。

  其中无偿献血奉献奖用以奖励多次自愿无偿献血者,获奖标准为:铜奖,自愿无偿献血达20次以上的献血者;银奖,自愿无偿献血达30次以上的献血者;金奖,自愿无偿献血达40次以上的献血者。截止目前,我市已有万余人获得过国家级的“无偿献血奉献奖”。

  无偿献血需要各界爱心人士长期不断的支持和参与,我们希望有更多的市民加入到无偿献血的行列中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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