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当前的位置 : 天津市血液中心 >> 献血服务 >> 血液常识
献血时血液检测结果不能作为诊断疾病的依据
2020-02-05 00:00  

  市民李先生半个月前在流动献血车上献了血,献血一周后他拨打血液中心的语音咨询电话查询了血液检测结果,被告知自己的血液检测结果有不合格的项目。李先生随即到市级医院抽血化验,检查结果却是一切正常。为什么血液中心和医院的检测结果会不同呢?带着疑问,李先生来到血液中心进行咨询,中心的相关人员为他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。

  其实,像李先生这种情况我们在工作中时有遇到。血液中心在采供血工作中有一套严谨的质量管理体系。根据有关规定,无偿献血者必须经过规定的体检和血液初筛,合格后即可献血。初筛合格后采集的血液,血液中心还会进行严格的实验室检测,实验室检测合格后才能供给临床,实验室检测不合格的血液按照有关程序做报废处理。由于血液中心必须保证发出的血液是安全的,因此与医院相比,血液中心使用的仪器设备和诊断试剂具有更加精密、灵敏度更高、特异性更强的特点,而且血液检测的标准和疾病诊断的标准也有所不同,所以血液中心的血液检测结果只说明捐献的血液是否能用于临床,而不作为诊断疾病的依据。是否患有疾病还要依据医院的临床诊断。

天津市血液中心版权所有
津ICP备16002611号-1
技术支持:津云
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